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实施细则和首批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苏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区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12-52990656
邮 箱:xzsp@china-cnz.com
附件1:博溪环评.pdf
附件2:博溪批复.pdf
附件3:佰傲环评.pdf
附件4:佰傲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