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4日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0-14 19:28: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4日我区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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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延锋汽车饰件常熟有限公司汽车内饰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常高管环审〔2025〕62号 | 2025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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